在全国性电力供应紧张时期,各地小电厂和企业自备小电厂在缓解季节性缺电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并因此而被保存下来。季节性缺电挽救了一些明令禁止关停的小电厂,并引发一些地区不顾国家有关小火电和企业自备小电厂的关停政策,盲目上马小电厂项目的怪现状。这不仅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还给电网安全稳定带来安全隐患和威胁,同时无形中增大了国家关停小电厂的阻力和难度。随着国家加快电网与电源协调发展,全国电力市场供需状况正逐步平衡,加快电源结构调整,关停小电厂正逢其时。
关停小火电厂面临的形势
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信息显示,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去年基本呈现“前紧后松”逐步缓和的总趋势,电力需求特点也逐渐由持续性、全国性缺电转变为区域性、季节性、时段性缺电。全国总装机容量历史性地突破5亿千瓦大关,发电量保持快速增长,发电设备利用小时数呈现先增长后下降的走势。据了解,发电设备利用小时数有所下降,水电设备利用小时数增加,火电设备利用小时数下降较多,其主要原因是新增机组大量投产,高耗能产业用电量趋缓和水电出力增加共同作用的结果。上述形势说明我国电力市场正在向健康稳定的方向发展,电网建设的优化和电源结构的调整的步伐有必要加快,关停小电厂已是大势所趋。
今年,我国国民经济对电力的需求仍然强劲,社会用电量增长率将在12%左右。随着新增发电装机容量和电网建设规模的扩大,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将进一步缓和,预计从2007年起,电力行业将步入一个潜在的产能过剩阶段。尽管今年局部地区、局部时段缺电的特点将更加明显,但根据形势来判断,关停小电厂的工作已经不能一拖再拖,其关停工作必将全面展开,大型发电企业不会再允许小电厂在电力市场中“浑水摸鱼”了。
目前,全国范围内的电煤博弈使关于煤电价格改革的争论进入白热化,提前走向市场的煤炭行业的强硬态度,让发电企业不得眼睁睁看着利润被分享。发电企业之所以在煤价上“斤斤计较”,焦点问题在于发电企业的“利润空间”有限和“腹背受敌”的尴尬处境。一方面,电煤价格在市场杠杆的作用下逐年飙升,发电利用小时数却在逐年下降,利润空间越来越小;另一方面,发电企业面对煤炭价格上涨和上网电价政府掌控束手无策和无能为力,加上发电利用小时数的权力也不在自己掌控范围内,其利润水平可想而知。在上述大背景下,发电企业还贷压力日益凸现和激化,发电装机容量的“表面过剩”将其逼进“饿不死,吃不饱”的境地。这种情形下,一些小火电和企业自备电厂只能在市场和利润的“双面夹击”中蹒跚前行。
关停小火电厂的意义
随着我国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步伐的加快,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已是必然选择,社会对电力发展质量的要求和标准也在逐年提高,优化资源配置、节约社会资源和环境保护等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在此之前,小火电对的负面效应已日渐凸现,国家有关职能部门也曾作出了分批、分次取缔和关停小火电的科学决策。面临全国供电需求日趋缓和的新形势,负重多年的小火电也已到无处可逃的地步,淘汰和关停高耗能的小火电已成当务之急。
当前正面临关停小火电厂,调整电源结构,实现电力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的历史性机遇。首先,关停小火电符合国家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有利于构筑发电企业科学、持续发展的体系和机制。其次,关停小火电有助于消除一些电网安全隐患和安全风险。小火电厂一般设备水平、管理模式、安全投入、人员素质相对较差,很容易引发许多安全隐患、事故,存在着较高的电网和社会安全风险。此外,在电力供需形势相对“过剩”情况下,国家正在加大对高耗能企业进行宏观调控和产业结构调整,因此,关停小火电不仅不会对国民经济和经济社会发展造成大的动荡和冲击,反而有利于维护和建立市场经济“科学、公平、公正、合理”的竞争秩序,有利于形成上网电价的市场竞争机制,推进电网企业的“三公调度”,不断提高发电企业的利润空间,从而以发电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推进整个电力行业的可持续
发展。
关停小火电厂的方式
我国电力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优化火电结构,加快发展大机组,淘汰小机组,大幅提高煤炭利用效率,减少煤炭消耗,减少环境污染,从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诚然,在关停小火电机组的工作中,国家、地方、部门、行业、职工利益之间存在着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关乎着多方的利益博弈,但从电力和国家的科学、持续发展和长远利益来看,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将关停小机组行动进行到底,毕竟长痛不如短痛。
一是各级政府及时并全面掌握全国在建和已批待建的火电项目情况。在统一规划下,适度超前发展电源项目,加大“以大代小”的步伐,对于无序建设电厂行为,绝对不能姑息迁就,并从源头上禁止高耗能小机组的再发展。
二是各级政府要密切配合国家产业政策调整的部署安排。不折不扣地执行小火电关停工作,不能为了小团体或小集体的利益而无视国家的产业政策。
三是各级政府要积极为电网企业依法依规执行发电上网政策“撑腰”。对未经国家批准或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小火电并网的现象坚决予以封堵,切断小火电侥幸生存的“后路”。
四是建立科学规范的电力市场竞争运行机制。减少政府对发电厂上网电量的行政干预,实行竞价上网和“公正、公平、公开”的电网调度,通过市场竞争实现发电企业的优胜劣汰。
五是积极推进电网建设,实现电力资源跨区域、长距离、大范围的优化配置。积极推动电网建设是电力企业开拓市场的基础和保证,有利于提高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综合利用效益,在全国更大范围和区域之间实现电力的互补余缺,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电力需求的持续增长。
六是杜绝“电力过剩”下的急功近利行为。各级政府和电网企业在国家加大对钢铁、水泥等高耗能、高污染的企业的调控力度后,不能为了各自的利益而突破国家有关高耗能企业限制的底线,对高耗能企业“网开一面”,从而使关停小火电陷入“功亏一篑”的尴尬之中。(冀卫军 张文军)
《中国电力报》 (2006032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