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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停小火电的四项注意

来源:   2007-04-04 15:08:19

 

 

    读罢1月23日《中国电力报》一版杨雅洁的《关停小火电两议》,颇想侃几句。
  关停小火电,是大势所趋,勿庸赘言。但要处理好关停中的各种问题,也绝非易事,只要看一看前几年关停文件执行的状况,便一目了然。然而,再不易也要关,为了国家经济发展大局,必须迎难而上。
  为了让小火电关停政策执行得顺利、彻底,并尽量减少对社会的震荡,笔者认为必须解决好以下四个问题。
  一、妥善处理各方利益。小火电的经济体制与供电方式多样。国有大厂比较好处理,有的厂几年前已经关掉了0.6万千瓦、1.2万千瓦燃煤机组,并就地销毁。人员内部消化,分流到大机组去了。市、县办电厂,关起来情况就复杂一些,有的厂吸收社会集资几千万甚至上亿。有的县动员老百姓卖鸡蛋集资,至今没有还清老百姓的钱,不能一关了之。还有股份制电厂,关掉了,员工的股金怎么办?还有那些外资、中外合资电厂,关的政策有没有区别?怎样区别?实际情况可能还要复杂得多,岂能一关了之。
  二、企业员工安置。全国有1.15亿千瓦装机的小火电,其员工之众多可想而知。这几年由于小火电经营不景气,薪酬低,不少员工自己炒了自己的鱿鱼,另谋生路去了。这毕竟是少数。多数员工怎么办?转产、开办第三产业、因地制宜改造成烧秸秆发电,这些都是办法。秸秆发电不能一哄而起,因为资源有限。笔者所在地周边的十几个县,县县有电厂,有的县还不止一座,秸秆要做饲料养奶牛、发展养牛产业,发展沼气,还要还田,剩多少秸秆可供发电,各地应有个规划。一哄而起,必然造成资源不足,设备闲置,造成资产空耗。转产或创办第三产业,需要一定的信贷资金支持。
  三、打假。关停小火电与打假有什么关系?因为关停小火电并非自今日始,已进行了好多年。真正关了多少?因为国家允许搞热电联产、综合利用,于是许多纯凝汽小机组改成了热电联产或综合利用,继续运行,其热电比不符合国家要求,验收时弄点假也就过关了。综合利用,必须是劣质煤或煤矸石充足的地区,有的地区没有劣质煤,就是煤矸石也有限,也改了不少综合利用机组。这几年,煤矿也搞了一些综合利用电厂,煤炭供应形势一般的情况下,煤矿的综合利用电厂还有煤矸石可用,一旦煤炭紧缺,煤矸石在井下就被粉碎掺进去,当好煤卖了,煤矿的综合利用电厂烧煤矸石还有点紧张,煤矿外的综合利用电厂买不到煤矸石,就只好烧好煤了。但验收认证时作点假也可以过关。关停喊了几年,小火电的数量并不见明显减少,因为有了合法的外衣。所以对热电联产或综合利用电厂有进行打假的必要。
  四、关停实行问责制。从一些地区过去对小火电的关停执行情况来看,很多是由国网公司下属的市供电公司去执行,按省文件点名机组,派人去给锅炉贴上封条,就算关停了。这缺乏执法的权威性、严肃性与合法性,当然是关而不停。虽已是超期服役机组,把锅炉改成综合利用、汽机改成抽汽供热就继续运行起来。甚至什么都不改偷偷摸摸地运行。不像国有大厂,措施到位,态度坚决,小机组关停后就地销毁,不打折扣。
  目前,小机组县属、市属及合资、股份制的较多,根据隶属关系,凡符合关停条件的,由其主管部门在限期内自行关停,不能按期关停的,向其主管部门问责。谁主管谁负责。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关停的,须向省一级主管部门申明理由,经许可后可继续运行及运行多长时间,都应记录在案。不被批准的,必须立即关停。
  关停小火电举措,涉及面较宽。应统筹考虑,未雨稠缪,欲速则不达,逼急则造假。在妥善考虑了各种问题,并相应拿出了解决办法之后,小火电的关停,这个涉及国家产业调整,事关国家经济发展大局的问题是不难解决的。(李宪文)  
        《中国电力报》    (2007013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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