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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亮点”成“靓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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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 2007-09-25 10:3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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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骅
目前,电力行业“百问百查”活动声势浩大,但有些单位对形式主义似乎情有独钟,不外乎领导所追求的面子工程、政绩工程使然,此乃企业发展之大忌。如果把“百问百查”活动中的“亮点”与“靓点”一样对待,有些单位就会忙于设计一些“造势”性的活动,在“做秀”上下功夫,而不是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就不可能真正把百问百查落到实处。 一个企业或个人身上的“亮点”,指的是最能体现其特点,拿得出手、耐看、经得起推敲和时间考验的东西。发现和抓住“亮点”,做到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做好典型引路工作,注重榜样激励人,先进带动人,既是单位领导抓工作的基本功,也是必要的工作方法。通过抓“亮点”,不少单位和个人的创新思维、创新方法、创新成果,得到及时总结提高和推广,使其达到规范整体、指导全局之功效,有利于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 然而,有的单位抓“亮点”成了抓“靓点”。不少单位领导单纯以抓了多少“亮点”来衡量工作业绩,向上级邀功请赏。为了“亮点”,有些领导找来一些“笔杆子”,通过炮制几篇“锦绣文章”,从而大获全胜,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如此抓“亮点”,势必有悖于初衷,对企业发展是非常有害的。 笔者认为,企业抓“亮点”,必须务求实效,杜绝形式主义。一定要在“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要求内进行,切不可舍本逐末,搞“花架子”,更不可以“靓”显绩、以“靓”报功、以“靓”代“亮”。在“百问百查”活动中,只有在内容和形式上都有创新的实实在在的“亮点”,在想实招、求实效上下功夫,这样才有说服力,才有价值和发展空间,才有强大的生命力,才能将“百问百查”活动扎实有效地加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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