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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电网企业管理者对管理的几点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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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 2005-09-16 09:57: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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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力市场化改革目标的要求与集权管理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电力市场化改革需要弱化行政管理,取而代之的是建设基于科学股权结构基础上的现代企业制度。恰恰相反,原本臃肿低效的上级主管机关(省级电力部门)在厂网分家后,不少于一半的业务(电厂管理)减少,而管理人员却几乎没有减少,这么多的人加之长期形成的“老爷高高在上”的意识,使有些人整天想方设法去思考“如何发挥威力”、“如何保障自身利益”等问题,于是越处于基层就越显得无所适从,紧箍咒越念越细,越念越狠,基层疲于应付都来不及,哪还有精力去“开拓进取”? 解决的办法就是:不要设定上线,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对于条件成熟(或具备条件也可)的电网企业无论是区域,还是省级,还是地(市)级电网企业进行改制,建立真正意义的现代企业制度,充分发挥企业的自身潜能,使其真正成为电力市场的主体,在市场机制的广阔空间中施展本领。同时也要建立相对应的具备真正功能的健康的精简、高效的业务主管部门。 2.逐级领导班子组阁中“安置、待遇”的色彩还很浓,以致于班子臃肿、低效、内耗剧增,整体功能发挥不充分。 解决办法就是:其一要“消肿”。对于地(市)级电网企业而言,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要求,建立不超过5人的董事会、不少于3人的监事会、不超过5人的经营班子,按照电网企业生产经营环节实行明确分工;其二要建立真正意义上的绩效考核机制,权责分明,利益共保;其三要更进一步加强对独身交流干部的监督制约,防止形成新的内耗。时间证明交流干部短期行为意识比较普遍,往往因只顾眼前而无力或根本就不愿从长计议,于是就形成“倾力而为之”的局面,长此以往,班子内部就会出现不理解甚至出现猜疑,“尔能吾何不能”,于是内耗必然产生。 3.电网企业生存环境还不宽松。电网企业从经营链条上说一头是发电企业,另一头是客户;从其社会角色上说一头是政府,另一头是社会“细胞”。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说,关系国计民生的现实需要决定了其赖以生存的空间必须足够大。但是从目前的现实情况看,市场主体的主导功能还不能正常发挥。 解决办法就是:规范政府调控和监管行为,使企业真正具备企业功能,为政府创造更多的可支配财富,进而确保政府扶持功能的充分发挥,从根本上成就企业就是企业、政府就是政府的局面,以解决目前企业代行政府职能、而政府宏观代行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权力的“剪不断、理还乱”的恶性循环局面。也就是在设定电网企业底线经营目标的基础上鼓励电网企业的能动性和积极性,使其在全面履行职责的前提下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和经济效益,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为政府充分发挥其政府职能提供坚实的经济保障。(一名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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